到2013年1月1日,备受存眷的《缺点汽车产物召回治理条例》就要落地实行了。该治理条例中关在轮胎召回的划定,成为近一年来业内一向没有“退烧”的热点话题。 召回条例第27条划定,随车设备的轮胎存在缺点的,由汽车产物出产者负责召回;未随车设备的轮胎存在缺点的,由轮胎出产者负责召回。这一划定明白了轮胎呈现问题的问责方,相对之前轮胎售后方面“冤无头,债无主”的状态,有了很年夜的前进。 但是,轮胎世界网编纂领会发现,在轮胎产物“缺点”的认定方面,仍存在一些恍惚不清的表述,这生怕会致使此条目在往后的履行中“扯不竭,理还乱”。 在国度质检总局缺点产物治理中间为汽车召回设立的专业网站——中国汽车召回网上可以看到,对《缺点汽车产物召回治理条例》的名词注释中,关在“缺点”是如许界说的:是指因为设计、制造等方面的缘由,而在某一批次、型号或种别的汽车产物中遍及存在的具有统一性的缺点,具体包罗汽车产物存在危和人身、财富平安的不公道危险,和不合适有关汽车平安的国度尺度、行业尺度两种景象。 起首,该表述对轮胎产物缺点发现的时候没有明白划定。轮胎是易消耗零件,且各企业对产物的质保期长短有分歧划定。那末,质保期内的产物召回是不是同等在其他产物?是不是只如果轮胎集中发现问题都可申请召回? 轮胎世界网编纂拨打了几家轮胎企业的400德律风,对轮胎质保期进行咨询。佳通轮胎的办事人员介绍说,佳通配套胎的质保期通常为由汽车厂商划定的;替代胎的质保期是“产物出产之日起3年内”。金宇轮胎的400办事人员称,共产物质保期是“采办之日起1年以内”。米其林的工作人员说“没有时候限制,利用进程中呈现问题可随时联系公司,公司会派人进行检测,按照检测成果进行恰当的处置。” 其次,是量化的问题。在“缺点”的概念中谈到,“因为设计、制造等方面的缘由,而在某一批次、型号或种别的汽车产物中遍及存在的具有统一性的缺点……”作甚“遍及存在”?是30条、50条,仍是300条、500条?这里仿佛贫乏一个量化的尺度。假如要轮胎出产企业自行制订数目门坎,也许又落入“本身给本身检测”的怪圈。 另外,经由过程与召回网的专家进行互动,编纂还领会到,2004年,国度曾出台《缺点产物查询拜访和认证实行法子》,辅助履行昔时的《缺点汽车产物召回划定》。而行将落地实行的2013版召回治理条例,还没有有与之配套的新版缺点产物认证法子,仍将沿用2004年的法子。 如许,是不是会因为尺度不合错误称而在履行中发生难以预感的问题?谜底可能只有在条例履行中才能见分晓。编纂追问新的查询拜访和认证法子什么时候会出台,召回网的相干人士答复称“时候不决”。 轮胎是首个被列入缺点汽车召回条例的零部件,此行动使得这一行业的售后办事从“蛮横人”步入“法制社会”。但与此同时,因为轮胎只是作为“副角”呈现在全部条例中,是以,该条目可否真正“接地气”,彻彻底底地付诸实行,今朝仍是个问题。